关于举办2016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答辩会的通知

文章作者:时间:2016-10-13浏览:117

 

各党支部:

为进一步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力度,提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,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,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,使我院党建工作更好地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,经研究,决定举办党员发展对象答辩会。具体事项如下:

一、答辩时间

1014( 周五 )下午 16:00

二、答辩地点

文学楼2305会议室

三、参加答辩人员

院答辩小组成员、2016年下半年拟发展对象。

四、答辩流程:

1、答辩人(拟发展对象)提前10分钟(1550)到文学楼2308教室抽签候场;

2、个人陈述:答辩人根据抽签序号依次前往2305会议室,介绍个人基本情况,重点阐述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、学习和工作中践行党章,发挥模范作用情况以及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;

2、现场问答:答辩人回答答辩小组成员提问1-2个;

3、评委打分:答辩小组成员根据答辩情况给出100分制评分;

4、答辩评议:答辩小组召开会议,根据答辩现场评分,分析答辩者的综合表现,形成评议意见,择优确定发展对象名单。对未通过者将继续考察培养,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发展。

五、加强组织领导

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中开展答辩工作的积极意义,要把推行拟发展对象答辩制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,认真扎实地加以贯彻落实,慎重做好拟发展对象的推荐工作。

 

文学院党总支   

20161012

终审人:王诗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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